企業工會不能成為老板作秀的工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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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工會非經老板批準,無權支配和調用工會資金,無法自主安排工人開展活動。這些企業的做法限制了工會的自主能力,阻礙了它成為真正的工人利益的代表,并且很可能使工會淪為資方作秀時的點綴。”全國政協委員“《勞動合同法》實施情況”視察團成員、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韓方明在此次視察中很有感觸地說,“企業工會不能成為老板作秀的工具!”
盡管中華全國總工會日前正式頒布《企業工會主席產生辦法》,明確規定企業行政負責人、合伙人及其近親屬、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、外籍職工不得作為本企業工會主席候選人。但韓方明委員近日在東莞視察期間卻發現,無論是外資企業還是民營企業的工會,都有些企業主的親信或人力資源部門的負責人兼任工會主席,甚至還有廠長兼任工會主席的現象。
視察團在汕頭、東莞、珠海、廣州四座城市均與工會干部進行了座談。對座談中了解到的情況,委員們提出了自己的意見、建議。
“《勞動合同法》的實施,對企業工會發揮作用意味著新的機遇。”視察團副團長、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、書記處書記張鳴起委員說,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工會工作的支持和領導,充分發揮其在協調勞動關系中的作用,指導和幫助勞動者正確理解、遵守法律,加快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設,依法與企業共同制定完善勞動紀律、勞動報酬、工作時間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,作為企業用工管理的依據。
目前,原材料價格上漲,全球經濟放緩,企業經營面臨的不確定性因素增多,壓力加大。對此,中國教科文衛體工會全國委員會主席王曉龍委員特別提醒,企業工會組織當前尤要警惕企業主通過降低薪酬來侵犯員工權益、轉嫁風險事件的發生。
韓方明委員建議有關部門認真研究新形勢下企業,特別是民營和外資企業工會制度的改革,改變工會主席產生的機制,在制度上保障工會能夠真正代表工人的利益,成為工人信得過的自己的組織。
摘自《人民網》